닫기
216.73.216.214
216.73.216.214
close menu
KCI 등재
秦․漢初의 戶籍制度
윤재석
DOI http://dx.doi.org/10.15840/amch.2011..26.002
UCI G704-001725.2011..26.004

秦、汉初期,户籍制的实施目的在于确保税役、维持基层秩序,以及收集、累计人员信息。另外,针对每户所负担的税役义务反向赋予了各户田宅,虽然根据秦律很难了解其全貌,但在二年律令中却相当详细地记录了针对各爵级的田宅授予面积。因此基于立户的户籍编制,不仅仅意味着民户单纯地被编为国家税役征收对象,还说明与确保以田宅、家产为中心的经济基础有着密切关系。另一方面,通过对出土于里耶古城J1的户籍简牍、二年律令户律的分析,户籍的编制与整备等事务在每年8月户时期间,由乡啬夫和从县的户曹派遣的吏、令史共同处理。此时,编成的户籍原件由乡保管,副本由县保管。但,与后代的户籍不同的是,秦、汉初的户籍中没有记录户口的年龄,只记以男女、大小。这是因为与户籍相区别,另有年籍的原因。乡里编制的户籍为编制乡别户口簿提供了乡民户数、口数、年度人口增减数字情况等资料。它们先成为乡别、郡别户口簿的基础,最终成为统计国家人口、税役的基础资料。里耶出土的户籍简牍是将秦人和旧楚人区分开来记录的户籍。其中在K11出土的户籍木牍以一户一牍为原则,由长46厘米的2尺木牍制作而成,此中网络了所有户口的个人情况——户主与所属家内人员的情况,将他们按照性别、大小(年龄)的标准分为5栏记录在案。之所以此种将男女按照大小进行严格地区分似乎是因为:可以更容易地了解是否可以灵活运用记录在案的人力资源。以年龄为标准的大小区分是以始于秦始皇16年的“初令男子书年”为基准的,因与户籍相区别,另行编制年籍的原因,所以没有在户籍上记录户口的年龄。由于转入、转出、出生、死亡等原因,每年8月在整备户籍的过程中,重要的事物之一便是将由于年龄的变动未成年男女变为成年者;成人变为免老者的情况反映在户籍上,即,变动户口在户籍上记录身份情况的位置。此时,变为成人的男性从第3栏移动到第1栏,女性则由第4栏移动到第2栏,而男女成人在变为免老时,将分别被转记到记录未成年男女的第3、4栏。里耶户籍木牍中母亲被记录于第4栏而并非第2栏的情况便可证明此种情况。但,变为免老的奴婢很有可能从第1、2栏一律转记到第5栏。从记录未成年男子的第3栏被转记于第1栏的成年男子,同时也被记录在征收成人税役的参考资料——傅籍上。由于户籍上至关重要的中心人物是户主,所以有关户主的身份情况要更加详于其他家内成员。由于出土于K11的户籍木牍是旧楚人的,所以比起秦人的户籍多少有些差异。如,有关户主的身份情况由“南阳(迁陵县的里名)+户人(意为户主)+荆(意为旧楚地居民)+不更(秦4级爵)+户主姓名”所构成。其中,可以被看作是被征服地居民户籍的特征有:荆与爵位,当时秦政府为了驯化秦始皇23年完全合并的楚地居民,对成年男子一律赐爵不更;未成年男子赐爵小上造,并将其出身记为荆。作为户籍木牍的特征事项,与户口的身份情况有所不同的是,字体更大、比划更粗的毋室、伍长也包含了不少意义。毋室是指没有住宅的家庭寄居在其他人的家里。因此,可知当时也有一家中居住两个家庭以上的情况,也就是说在一个家中可以编制两户以上的户籍。户籍上之所以记录有伍长,是因为户籍制与伍制是密切联系在一起而运作的。当时,伍是将同里中宅地连接在一起的5户为一伍的人员组织,也是将5户的户籍编连起来作为户籍集成的最小单位。因此,伍长不仅仅监视、监督伍 ...

×